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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数据安全“地方立法第一例”今起施行 全国首部6章45条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

200-01-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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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摘要] 《重庆市数据安全管理条例》9月1日起正式施行,这是全国首部系统性规范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,共6章45条。条例厘清监管权责,推行数据分级分类保护,并为企业送上减负大礼包,明确不得重复检查、多头检查,护航数字重庆建设。



【导语】9月1日起,《重庆市数据安全管理条例》正式施行。这是全国首部系统性规范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,共6章45条,标志着重庆在数据安全法治化领域走在全国前列。



8月31日,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相关情况。《条例》由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7月30日表决通过,是我市继《重庆市数据条例》之后数据法治建设的又一标志性成果。



《条例》紧扣“管业务就要管数据安全”原则,构建上下贯通、部门联动、主体尽责的数据治理大格局。市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,公安、国安、网信、大数据发展、行业主管部门等各司其职,从根源上避免“九龙治水”难题。



针对数据分类分级保护这一关键问题,《条例》将数据分为核心数据、重要数据、一般数据三个层级。一般数据依法流通,重要数据控制出境,核心数据严格管控流动。重要数据实行目录管理,登记责任主体、防护等级等台账信息,不涉及数据内容本身。



《条例》还为企业送上“减负大礼包”。第34条明确,有关部门开展数据安全监督检查,应当合理确定检查频次和检查方式,不得重复检查、多头检查。数据安全风险评估、等保测评、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之间内容重合部分,结果可互认,无需重复测评。



在日志留存方面,《条例》对不同场景设定分级要求:数据处理活动日志留存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;互联网政务应用日志不少于1年;涉及重要数据安全事件处置溯源的不少于1年;向他人提供、委托处理、共同处理重要数据、个人信息的不少于3年。



《条例》还对人工智能研发应用、平台运营者个人信息保护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等作出细致规定。业内专家表示,《条例》既是“紧箍咒”更是“导航图”,将护航数字重庆建设行稳致远。



【结语】新规施行后,重庆数字经济、智慧城市、政务服务等各领域将更加有法可依、有章可循。企业和市民可关注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官网、市大数据发展局官网获取配套实施细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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