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【导语】市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《重庆市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若干措施》(渝发改规范〔2026〕9号)。《措施》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,从引导外资投向、便利投资经营、提升保障水平三个维度提出16条政策举措,为外商投资企业在渝扩大再投资提供全链条服务保障。
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是外商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。落实国家七部门举措后,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逐条对标细化,立足我市产业体系布局和存量外资结构特点形成《措施》,推动利用外资固稳促优。
在引导外资投向方面,《措施》支持外资企业以未分配利润、境外投资者以境内合法分得的本外币利润,通过新设、增资、并购等形式扩大在渝再投资;引导外资投向“33618”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,落实制造业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全面清零;引导外资投向“9611”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;引导外资融入“416”科技创新战略布局,支持设立研发中心、参与技术攻关;并争取扩容《中西部等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》重庆条目。
在便利投资经营方面,我市将出台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便利化专项措施,提升涉外政务服务水平;优化产业用地供给模式,支持企业以长期租赁、先租后让、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使用工业、物流仓储用地;拓宽融资渠道,支持发行“熊猫债”、探索QFLP试点;同时优化外汇资金再投资便利化服务,取消部分人民币再投资账户开立要求。
在提升保障水平方面,《措施》明确落实境外投资者利润再投资税收优惠政策;建立再投资项目库,由外资项目专班分级分类协调服务;深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,提升境外人员来渝工作生活便利化水平;推进境内投资信息报告试点;将再投资纳入外商投资促进工作评价体系;并建设市政府门户网站国际版,提升国际传播效能。
【结语】从“能不能投”到“投得顺不顺”,16条举措瞄准的是再投资全流程中的堵点。政策的价值不在条数多少,而在能否落到具体项目、具体窗口、具体经办人身上。政策已出台,真正的看点是执行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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